10月16日上午,学校党委副书记康锦秀约见校内超市承包经营方代表,就超市监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意见交换和整改督办。总务主任汪贵平、超市监管员侯开成和超市经营方代表等人参加督办会。

会议上,汪贵平主任首先就前期学校监管调查有关情况和整改意见进行说明。根据上次监管会议意见,学校委托监管员侯开成具体对我校超市商品的价格、质量、安全等进行检查和统计,并到城区超市进行了价格调查,发现校内超市存在部分商品价格高于校外超市价格的情况。学校要求超市经营方必须立即整改,整改时限为本周内,下周学校将组织专门检查,如果再发现问题,坚决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同时,请超市管理人员加强售货员服务态度教育和管理,严格落实门面卫生责任要求。

康书记指出,一是要高度重视超市监管和经营整改,这是维护广大师生权益的必然要求,也是学校应尽的监管权利和责任要求。二是整改项目:立即纠正价格问题并公告师生,如农夫山泉、加多宝凉茶、桶装方便面等,其他商品也根据校外超市价格进行逐一调整。每件商品必须明码标价。经营方管理人员和学校监管员要经常进行市场价格调查,售卖商品价格要随行就市,要与市场对接,符合市场规律,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。价格变化和调整要对师生进行公告,诚信经营,树立超市良好形象,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。严把进货渠道关、质量关,坚决杜绝三无产品、过期或变质食品、违禁产品等在校内超市出现,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按照合同约定的门口15米范围要求,认真搞好清洁卫生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及时清理门口杂物,绝不能给学校创卫工作拖后腿。切实改善服务态度,出现问题,及时、妥善处理。三是超市必须高度重视并立即落实学校有关整改要求,下次检查再发现问题就坚决按合同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

超市经营方代表表示,一定按照学校要求,在本周内进行仔细的检查梳理并整改到位。学校将在下周组织相关部门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等对超市进行专项检查,确保校内超市质量过关、价格公道、卫生安全。(汪贵平)